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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孟輝 2002年8月18日,在勞教所被惡警的偽善所欺騙。後來,我給它買了東西、寫了一封感謝信、送了一面紅旗,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它收下了。同時,我還寫了三個報導文章。聲明:我在勞教所被迫害中所寫、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信師信法,正念正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6/1528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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