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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合莊 我因去北京證實法,被邪惡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遭受殘酷迫害100多天,並被邪惡非法抄家,抄走了全部的大法書籍。當時妻子也被非法關押在另外一個地方的看守所受迫害,家�堨u有一個年僅七歲的孩子。邪惡用各種迫害手段逼我放棄修煉,逼我說“不煉”,我不說。後來,邪惡給我一張紙,要我在上面簽上名字,說是放我回家。我當時就是著急回家,就簽了。邪惡說我回家以後不能再去北京了,我答應了。隨著學法的深入,我明白了只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完全聽師父的話,才能真正走師父安排的修煉的路。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我的簽字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修大法,更加精進,做好三件事,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7/1529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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