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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桂蘭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修煉後身心受益,身體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二零零七年,我去農村講真相,被不明白真相的世人舉報,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在看守所裡,在邪惡非法辦理勞教的過程中,簽了很多的字,被迫違心寫下了“堅決不煉法輪功”的話。現我嚴正聲明:我在被非法勞教中的所寫和簽字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8/1529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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