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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兆慧 2002年農曆正月二十二,市場派出所因知道我煉法輪功,來了四個人非法抄家,非法抄走煉功帶兩盤。公安給我錄口供,它們問:“你還煉法輪功嗎?”我說:“不煉了,脫離關係。”在此聲明:以上配合邪惡所寫、所說的東西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9/1530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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