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麻桂芬 在99年7月20日,中共邪惡迫害大法。我分別在當年的七月二十三日和十一月十五日被當地610辦公室叫去強行洗腦、寫悔過書。我曾參加過邪惡黨組織,怕惹火燒身,就順從的請人寫了“悔過書”,也在邪惡們寫好的“悔過書”中籤過字,並交出師父的經文。嚴正聲明:以前做過的一切錯事、說過的錯話徹底作廢。從今起我決心抓緊時間,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圓滿隨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0/15310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