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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英 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人舉報。在派出所我向警察講真相,後來警察叫來了村支書放我回去。臨走時,警察讓我在一張紙上按手印,由於我不識字就按了。回來後,感覺不對勁兒,不管是甚麼,也是配合了邪惡,沒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現聲明:當時按的手印作廢。信師信法,彌補過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0/153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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