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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泰和 我是九九年四月得法的。七二零大法被迫害期間,由於學法不深,有怕心和安逸心,我在“保證書”上簽了字,又代家人也簽了字,當時沒有認識到對大法造成的損失。通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我深深體會到師父的慈悲,想起自己以前沒做好,給大法抹了黑,可師父還一次次給我機會。嚴正聲明:我在“保證書”上的簽字全部作廢。走好今後修煉的路,跟上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1531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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