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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單秀雲 我是1996年得法的。99邪惡迫害大法時,我交了本大法書。街道幾次叫我去開會,我沒去。後來街道主任看到我說:“我給你寫了,你不煉了”。我心想不是我本意,不算數。那天和同修切磋時,同修提醒我說:“那他也寫的你的名字呀”。我才明白,特此聲明:不管街道主任怎麼寫的,我都不承認,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1531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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