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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登蘭 2003年4月的一天,派出所惡警把我綁架。它們寫好一張紙讓我簽字,由於怕心,我就簽了名。2006年,邪惡又找我,讓我簽字,我又簽了字,還燒了一份大法資料。現在我終於醒悟,很後悔以前做過的事。嚴正聲明:以上簽字等對不起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心不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4/1533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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