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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茵 2007年4月7日在發“九評”時,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用心,在法理上認識不深,加上顯示心、急躁心,被魔利用,突然被便衣綁架、抄家,而且不清醒的在它們所寫的所謂“不發資料”的保證上簽了字。嚴正聲明:簽名作廢。真正的用心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4/1533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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