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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梅 二零零六年夏天,證實大法時,被公安局邪警非法抓住,惡警對我進行非法審訊,強迫我簽字、畫押。因怕心,我順從了邪惡。對不起大法和救度我的師尊。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嚴正聲明:二零零六年我在邪惡面前的所寫、所簽的字、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5/153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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