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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立華 在2005年惡人、惡警迫害我媽的時候,因為我有怕心,承認了迫害,在我媽的“拘留證”上簽過的字,在此聲明全部作廢。就走師父安排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5/153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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