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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聶蓮英 我1996年10月得法後,身心健康,全家受益,鄰里和睦。7.20中共邪黨非法取締法輪功,我兩次到北京上訪。2001年3月,在去北京的路上被非法抓到拘留所15天。2001年10月一天夜晚,被警察闖入家中非法抓捕,被非法關在看守所50多天後,被非法判2年半。在邪惡殘酷洗腦的迫害中,向邪惡妥協寫了“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鄭重聲明:以前我所寫的決裂大法的“三書、保證書”等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6/1535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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