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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仁 我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被邪惡在勞教所迫害了十九個多月後,到醫院檢查時發現“肝癌晚期”症狀,因此被“所外就醫”。出勞教所這個黑窩時,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寫了一份“配合醫院治療、並定期向勞教所匯報病情的保證”。嚴正聲明:以上給勞教所寫的“保證”作廢。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走師尊安排的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6/1535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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