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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相芝 7.20後,派出所來人到我家,讓我寫“保證書”,我堅決不寫,他看沒有辦法,就非讓當時在場的姑爺給寫兩句回去好交差。當時我甚麼也沒說,姑爺寫甚麼我一概不知,我一直沒拿它當回事。經和同修切磋我才明白,特此嚴正聲明:當時姑爺代我寫的東西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6/1535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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