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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連棟 7.20以後,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回來。在公安局和派出所都簽過它們寫的東西,當時我也不知道它們寫的甚麼內容,它們只讓我寫上我的名字。還有一次,派出所所長和610頭子來我家問話,當時我說了“不煉了”,還說了對師父不敬的話。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53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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