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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瓊英 我二零零四年被中共邪惡迫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其間,遭受到五六個邪惡連續一個月的全天二十四小時的輪番洗腦迫害。在殘酷的、毫無人性的高壓迫害下,我被迫違心的寫下了“四書”。現我嚴正聲明:我在監獄的高壓迫害下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539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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