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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霍光紅 99年11月,同去上訪的丈夫被勞教三年,我因懷孕,迫於壓力,說了一些違心的話。小孩半歲時,又因被懷疑參與散發真相資料被拘40天,簽了不該簽的字。這些言行配合了邪惡對大法及學員的迫害。現嚴正聲明: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自此嚴格要求自己,堅定修煉,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25/9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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