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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黎 我叫陳黎,女,16歲。去年在校長及派出所的強迫下,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此後非常後悔。現在我向全世界聲明,我去年寫的“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作廢。 能在宇宙大法中修煉,這是千載難逢的機緣,我此後會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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