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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永華 我是九五年秋得法的。七二零時,因自己學法不堅定,被縣六一零抓到洗腦班,後單位召開全體職工會議讓我說“不煉”並簽了“保證書”,還交了師父法像、“論語”、法輪掛圖、師父濟南講法錄音錄像帶等大法書籍。鄭重聲明:所做、所說對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以後更加堅定實修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6/154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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