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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紀淑珍

    我是九九年得法的,曾經被非法勞教兩年。這兩年中,由於平時學法少,人心重,犯下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罪過,更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一個抹不去的污點。那是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我在寫真相標語時,被邪惡之徒舉報後綁架,關押在看守所,後被轉送到拘留所。四月八日,拘留所醫生在對我進行尿檢後,以“身體有病須住院”為理由,將我送到監獄總醫院。我剛被帶到住院處,就有一個男惡警氣勢洶洶來問情況,聽說是法輪功學員後,便大聲叫囂:“法輪功的,吊起來!”送我來的惡警說我不是絕食來的,他才停止喊叫。此時我的內心恐懼、驚慌,如同來到地獄一般,由於沒有用正念對待,忘記自己是大法弟子,邪惡對我又加重了迫害。在住院期間才知道這裡其實是一個洗腦班,負責看管我的是一個女犯,她三番五次的勸我寫所謂的“悔過書”,並告訴我寫完後有哪些好處,似乎站在我的立場為我著想一樣。在怕心重,加上求安逸等人心的驅使下,我糊里糊塗的寫下了所謂的“悔過書”,還被錄了像。在被拍攝期間,我只記得有一個關於法輪功的話,我說:“不煉了。”每當想起這段經歷,我痛不慾生,感覺是奇恥大辱,真是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腦子中經常出現“沒臉學了”的念頭。同修鼓勵我、安慰我,我也不斷的調整自己的狀態,決心從新開始精進,我要把我內心隱藏的不好的東西暴露出來,去掉它,再不讓它成為我修煉路上的絆腳石。嚴正聲明:被邪惡迫害下所寫的所謂“悔過書”及背叛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彌補我犯下的罪,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7/154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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