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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福庭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在一次發放真相資料後,我被人出賣,邪惡的國安人員去抓我幾次沒抓到。由於當時我學法太少,對法理認識的太淺,認為這樣下去長期被抓,對我干擾太大,於是我錯誤的去找關係人到邪惡的國安裡面去“坦白”,結果被國安罰款三千元,邪惡還代我寫了“永不再煉法輪功”的語言,我按了手印。回想起來我深感痛悔,特此聲明:以上邪惡代寫的“永不再煉法輪功”的語言和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7/1542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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