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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石艷娥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由於沒有從內心深處把法放在第一位,真正的踏踏實實的修好自己。七二零以後在邪惡的高壓下,被情帶動,違心說“不煉了”。後又多次被綁架、勞教、洗腦雖然自己沒有簽名,但家人迫於壓力簽了名,當時自己也沒有正念去否定,做了不該做的事。現在真正從內心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包括家人所說、所寫,所有思想深處不好的念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決心加倍努力學好法,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0年4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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