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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美芳 2006年底的一天,丈夫打我罵我,讓我放棄修大法,並讓穿著秋衣秋褲坐冰涼的地上3小時不能動,非讓我說“不煉了”,當時受不了,就說以後“不煉了”,還說了一些不敬師的話。說過以後就後悔了,從現在起,我嚴正聲明:從今天起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以前所說的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再也不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認真學法、聽法,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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