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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尊秀 我98年得法參與了資料點的工作,由於平時學法少,忙於做事,規模搞的太大,又違背了不存錢物的原則,最後導致05年11月25日出事,資料點被破壞,機器設備、錢、物被搶,損失慘重。在非法關押期間在邪惡的威逼欺騙下神志不清,違心的在“三書”上按了手印,我特此聲明,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師對法不利的言行作廢!並要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我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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