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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梁美華 最近,警察將我帶到派出所,讓我在一些所謂“日常生活方面的問題”上簽字,我認為與大法無關,就簽了字,事後認識到自己做錯了,變相配合了邪惡,通過向內找,是自己放鬆了學法,讓邪惡鑽了空子,特此嚴正聲明,所簽的字和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要多學法,做好三件事,走正以後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邪惡因素對我的干擾和迫害,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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