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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嫻娟 從勞教所回來,市局國安大隊長讓我哥帶我一週後去市局取回被收走的儲蓄卡和電話。到市局後卡和電話沒取回來,卻讓我做了一份“特勤”筆錄,告訴我是以這種形式把我保出來的。怕心和親情讓我妥協了。現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和筆錄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信法,正念正行做好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走正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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