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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麗美 我於一九九七年八月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心靈都得到淨化,從此改變了自己的世界觀,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三年三月份,我被單位領導綁架到邪惡的洗腦班。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人心多,正念不足,對法理認識不清,我向邪惡妥協,說出了同修,給大法、給同修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我在街上向人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被惡警綁架。當時是晚上,我怕家人惦記,在惡警的逼問下,我又配合邪惡,說出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導致惡警到家抄走了大法書。通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以前沒在法上認識法,人心多,正念不足,在證實法中有證實自己的心,更沒有從思想上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所以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給大法、同修、家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嚴正聲明:我以前向邪惡妥協時所說所做的都是在邪惡的逼迫下所致,全部作廢。我今後一定多學法,正念正行,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0/1544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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