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蓮芳 我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和我女兒一起去北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關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五天後我被放回家。我女兒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洗腦後,回家給我灌輸了一套邪悟的理論。我當時學法不深,誤以為真,就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和明慧材料交給了村裡。後來我又明白過來,非常後悔,非常痛苦。嚴正聲明:以前所說的“不煉功”的話全部作廢。堅定修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15449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