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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北京樸麗華、王麗娟、郝玉琴

    由於學法不深,2000年2月24日在北京石景山區公安分局寫的"做為公民應遵守國家憲法"和2月26日在派出所寫的"不上訪"的保證書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語言、文字、行為全部作廢!承蒙恩師不棄,我們將堅修大法緊隨師,一定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8/7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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