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蘭淑春
2001年元月21日,我單位的同志來家讓我寫所謂的“脫離”法輪功的保證書。如不寫就扣發工資,而且罰擔保人的工資。在壓力下,我寫了保證不去北京的保證書。在此,為了聲明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0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9/9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