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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杜茂華 我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到同修家學法,被一群惡警綁架到派出所,後由家人接回。在家人來接我的過程中,我配合警察,在筆錄上簽了字。回來後,通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我認識到自己當時為了儘快回家,配合了邪惡。嚴正聲明:當時的簽字作廢。從今以後我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隨師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154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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