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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蓮芳、張月蓮、張桂花 一九九九年,剛開始迫害時,我們三位大法弟子學法不深,村裡的人和當地派出所拿了一張“不讓煉功”的紙條到我們家,讓我們簽名,當時我們三個都簽了名,並說“不煉”的話,全部作廢。堅定修煉,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1544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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