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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洪英、張家霜 2006年11月2日,我們因發真相資料被人舉報,後被裝進麻袋送進看守所。在高壓下,由於情和怕心的作用,我們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嚴正聲明:在看守所所說、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2/1545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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