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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芳、馬祖福、郝國芳、馬力芳、張又方、萬明芬 在99年7月20日至2000年8月10日間,由於我們學法不深,放不下常人的執著,在消業中承受不住痛苦,從而被邪魔鑽了空子,在威脅、誘騙下,做了一個修煉者不該做的事。在此,我們聲明:我們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原則的“保證書”“悔過書”之類全部作廢。今後,我們要認真學法,堅定實修,並積極向世人講清真相,緊跟正法進程,做一個真正達到標準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6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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