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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影 我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晚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至派出所。由於被惡警的偽善所欺騙,我在兩張表格上簽了自己的名字。事後我意識到不該給他簽字,去質問他,“在我簽字的表格上你們干了甚麼?” 惡警說一會給你一份,後來也沒給。第二天下午惡警說要放人,向家人索要一千元錢,也沒給任何憑據。晚上七點多鐘,他們把我送拘留所,也就是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我才真正看清惡警的偽善,他們所說的一切都是不算數的。嚴正聲明: 由於我正念不足,被邪惡誘騙所簽的字作廢。經過這次教訓,使我看清了自己的許多執著,更明白了師父要求我們學好法、多學法的重要。今後一定要在法上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在正法的最後時刻決不能再被邪惡鑽空子迫害了,認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努力跟上正法進程,無愧於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9/155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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