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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治衡

    在邪惡迫害初期,由於怕心太重,我將九本大法書交給了公安局,隨後又將其餘大法書自毀。2000年9月,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我家搜走大法書,他們叫我第二天去公安局。當天在怕心的驅使下,我將幾篇經文及橫幅自毀。9月27日,我被公安局非法拘留7天。在被拘留期間,我在公安寫的“不煉法輪功了”的紙上簽了名字。以上我的所作所為罪業深重,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障礙。我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自己。嚴正聲明:以上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一思一念用大法來衡量,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9/155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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