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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瑞瓊 從2004年2月至2006年12月期間,由於610及主管單位邪黨領導人對我修大法的干擾和施壓迫害,我丈夫代我簽寫了“保證書”和“勞教通知書”。嚴正聲明:丈夫代簽的“保證”等全部作廢,我不承認。在以後的修煉中,我要穩步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一思一念在大法中歸正,同化大法,返本歸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9/1551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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