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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和清 我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和同修去農村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抓進刑警隊,問了姓名、家庭住址、家庭人員和其它的一些事情,然後就蓋了手印。現在我已悟到自己做錯了,配合了邪惡。對自己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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