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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美蘭 九九年七二零時,當地公安派出所來我家,我丈夫就把所有大法書和磁帶一起交出去了,公安寫了收條叫我簽名,我糊里糊塗簽了字。回想起來我的所為不符合大法,是為私為我的,現聲明作廢。今後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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