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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兆艷 被邪黨非法勞教三年時,被迫寫過“悔過書”,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1/1552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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