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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秀芳

    我於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由於原同修的出賣,被帶到派出所。經過長達八個多小時的審問,因我沒有承認散發過材料,他們又找不到具體證據,所以決定放我回家,但同時又問我一句:“你現在家還煉嗎?”因當時有怕心,怕他們不放我,我就違心的說“不煉了”,沒有堂堂正正的證實法,向邪惡妥協了,並在他們的筆錄上簽了字。我深感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在此前,有一個原同修給我一本師父的《元宵節講法》,因為她曾出賣過我,我很恨她,就把書交給街道了。事後感到自己做的很不對,師父的書是指導我們修煉的,怎麼能拿書當籌碼呢?我這不是錯上加錯嗎,哪�媮椐酗@個大法弟子。嚴正聲明:我說過和做過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把自己溶於法中,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2/155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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