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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曉滿

    我在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境界提高。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到迫害後,我多次被當地公安局拘留、辦班最後被勞教,回家後也多次被派出所、辦事處和單位干擾。由於怕心,我多次與公安局、派出所、辦事處、單位等簽下了“不煉法輪功”的契約。通過不斷的學法修煉,我思想上有了清醒的認識,明白了原先所說、所寫“不煉”都是不對的,不符合大法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嚴正聲明:原先所說、所寫“不煉”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正念正行,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2/155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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