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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放 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次科室會上,所有人員被要求對法輪功表態,並表態不去北京上訪。出於保護自己的私心,我沒有說自己修煉法輪大法,並表示聽邪黨的話,不去北京。後來為辦理公證,派出所給我寫了“不煉法輪功”的證明,雖然當時我不在場,但我還是默認了。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2/1553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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