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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焦秀英 我在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零年被迫害期間,由於法學的不深,有怕心和對名利、生死的執著,向邪惡妥協,我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和“批判書”,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因為當時有嫉妒心、變相的出賣了同修、犯下極其嚴重的錯誤。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嚴格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學好法,救度更多的眾生,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3/1554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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