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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利峰 九九年七二零,由於江××和中共邪黨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由於父母、親朋通過歷次運動都知道中共的殘暴,怕我受迫害,家人受牽連,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村委會給予家人的壓力,(家中多人圍攻)同時我看到有的同修遭受迫害,產生了怕心,承受不了,說白了,就是沒有達到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違心的把《轉法輪》和當時師父在各地講法和磁帶(盤)法輪章燒了,把寶書燒了以後,手上立即起了泡。當時就覺的是現報。現在悟到,我的行為是對大法犯罪,我深知,對師父對大法所犯下的罪責是無法償還的。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由於學法少,沒有正念,在怕心的驅使下,對大法、對師父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在這值千金值萬金的時刻,加倍努力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4/155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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