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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霞 4月11日,我對世人講真相,被惡人舉報,被派出所非法抓捕,強行把我拖到派出所,對我非法審訊,並要非法拘留。由於當時心態不穩,出現了人心,怕被拘留不能學法煉功。再邪惡的威脅下向惡人妥協,保證今後不再做講真相的事了,然後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我立刻認識到向邪惡妥協是大法弟子最可恥的行為,痛悔不已,覺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在我要鄭重聲明:我在派出所說的和寫的“保證”全部作廢。並在今後一定要精進實修,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4/155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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