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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巖峰 我是一名九六年得法的學員,在一九九九年,由於妻子尋死尋活相要挾,(當時妻子已有身孕)曾口頭答應“不再修煉法輪功”,並曾和妻子一起將大法書全部燒了。在此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4/155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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