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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如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下旬,我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回來以後不久,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和單位領導密切配合,以十分卑鄙惡劣的欺騙手法,把我送進精神病院關了一年。在這一年中,由於不學法,對法理沒有認識,神志不清,在嚴重的怕心驅使下,我把家中所有大法資料全部交到居委會、派出所,背叛了大法,造下了無比深重的罪業。是偉大的師父又一次洪大慈悲把我從地獄中撈起,如果不是偉大師尊的一再慈悲,我就永遠失去了千萬年等待的修煉機緣。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以前主要是有怕心,怕親人遭到迫害,怕自己身心受苦,是名、利、情在嚴重作怪。嚴正聲明:我以前一切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歸正自己,正念正行,走好今後修煉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5/1555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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