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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振霞 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我剛得法幾天。2004年5月末,當地邪惡綁架了我姐和幾名同修,因為我沒有正念,當惡警問我“學不學大法”時,我沒敢說我學,還給二姐簽了拘留書。我沒有放下自我,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嚴正聲明:以前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5/1555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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